2022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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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公安:依法查处一起诬陷民警案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8/14 10:21:40

为充分保护和激发公安民警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晋城市公安机关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核查群众举报投诉,切实维护被举报民警的合法权益。近日,晋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依法查处了一起诬告陷害民警的案件。

7月29日,晋城市公安局接省厅督察总队转来霍喜亮(男、50岁、山西阳城人)向公安部“12389”网上举报平台举报材料后,晋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浩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局警务督察支队认真核查,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按照陈浩局长的指示,市局警务督察支队派出调查组深入阳城县公安局,对霍喜亮反映“6月23日下午,该被阳城县公安局民警暴力执法,致使该腿部骨折处淤青出血”的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查:2020年6月23日,在阳城县润城镇润城村源聚农家乐饭店,霍喜亮酒后与冯金虎(男,46岁,山西阳城人,系霍喜亮妹夫)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霍喜亮对冯金虎进行殴打后,冯金虎拨打110报警。接警后,阳城县公安局皇城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在处置该警情过程中,处警民警全程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真实地记录了接处警全部过程。

2020年8月9日,晋城市公安局督察人员调看接处警录像发现:在处警民警到达现场调查了解情况时,霍喜亮突然冲到冯金虎身边,用手击打冯金虎头部,被民警赵帅等人制止。在民警对霍喜亮进行信息登记时,该满口脏话,拒不配合。在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口头传唤时,该明确表示不配合,不去派出所。在民警强制将其带上警车时,该不停吵闹、辱骂、推搡民警,拉拽警车车门把手,踢警车车门。在民警驾驶警车将该带回派出所途中,霍喜亮突然将民警佩戴的执法记录仪打落,并用手拍打驾驶警车的民警赵帅头部。整个处警过程,处警民警用语文明,处置得当,执法规范,程序合法。另经查明,霍喜亮左腿小腿处骨折,系其2018年7月12日上午在自家门口不慎摔倒所致,并非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造成。

在查清霍喜亮不仅诬陷民警,还涉嫌存在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后,市局警务督察支队立即调整工作方向,将核查群众举报投诉转向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第一时间将核查情况通报阳城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督促启动维权联合调查处置机制。经阳城县公安局刑侦、治安、法制、督察等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8月10日,霍喜亮因阻碍执行公务,被阳城县公安局依法决定行政拘留10日。

2020年8月12日,晋城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将《正名告知书》送达阳城县公安局皇城派出所,为被诬告的民警赵帅等人正名,并代表晋城市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为受伤民警送去1000元慰问金。

晋城公安督察部门敢于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出招”,及时为受到诬陷蒙冤的民警澄清正名的工作作风,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郭学良 邢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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