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项目建设过程中,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承诺的标准、规范、设计要求施工建设,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根据监管节点,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排出并消除各种隐患。项目完工后,列入自主验收的事项由企业组织验收,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列入部门验收的事项,规划、能源等部门根据承诺书和批复文件要求开展验收。
晋中市率先在山西省开展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大胆创新、勇于突破,在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一系列改革措施,激活了晋中市的有效投资,直接影响和带动了企业投资上项的积极性。为山西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营商环境就是真金白银。”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正在激活晋中这一方热土,以项目承诺制改革为牵引的各项政策将持续发挥强磁场效应,汇聚成源源不断的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