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1版)
提供不断线服务,提升就业能力
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持续精准服务,发放政策服务清单,完善信息精准推送机制,通过短消息、微信群等,向毕业生推送符合其就业需求的针对性岗位。要常态化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在相关网站开设毕业生招聘专区专栏,创新“直播带岗”“隔空送岗”等模式。要设立就业手续办理绿色通道,推进档案转递、组织关系转接、落户等“一站式”办理,推动高校毕业生入职体检结果互认,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到本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性住房安置或补贴。
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和大规模、高质量职业培训,将有意愿的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和行业特色,积极确定一批就业见习岗位,把有需求的未就业毕业生组织到就业见习活动中。
加大困难帮扶,保护就业权益
对于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社区岗位招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可运用公益性岗位进行临时性安置,或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离校后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可按规定延后还款期限。
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约,或劝说虚假签约,用人单位不得出具虚假用人证明,不得随意毁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得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规范招聘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维权渠道,依法保护新入职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拖欠试用期工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