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齐泽萍
2020年,省内高校毕业生23.13万人,毕业人数再创新高。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增长放缓、用工需求减少等多重因素,高校毕业生就业面临更大压力。为进一步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团省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决定自9月下旬至12月31日,在全省实施以“扬帆筑梦,就创未来”为主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政策覆盖人群包括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通知要求加强实名制管理。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要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要畅通线上线下各类登记服务渠道,公开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开设本地求职热线。要做好调查摸排,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对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毕业生,教育部门与人社部门要在实名信息交接中,同步交接其帮扶台账,记录就业意向、求职区域、存在困难等情况,做到就业服务不断线。
加快岗位落实,扶持创业创新
加大事业单位尤其是县级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准的空缺岗位内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对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基层服务项目和科研助理岗位等招录(聘)进度。加快落实企业吸纳就业各项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
推进创业培训广覆盖,提升培训针对性。倾斜创业服务资源,推荐适合发挥毕业生专长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条龙”服务。政府投资的创业服务载体,提供至少15%的免费经营场所,支持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鼓励创业园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失败的,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下转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