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及原银监会(现银保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杨江伟(身份证号:140121********601X)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偿付义务人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全部其他权益依法转让给杨江伟,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偿付义务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杨江伟履行还款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分立、合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原贷款行1繁峙县荣宝矿业有限公司FSZBD2014005保证人:繁峙县强盛商砼有限公司、张荣保、张栓社 FSZBDB2014005号;
FSZBDZ2014009号;
FSZBDZ2014010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峙支行2定襄县昌盛源锻造有限公司DIXLD201405保证人:定襄县天力锻造有限公司、郭培成、马改芳 DIXLDB201405号;
DIXLDR201405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襄支行3五台县东冶振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主字96年第42号保证人:五台县东冶镇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保从字96年第42号中国工商银行五台县支行4繁峙县下茹越粉丝厂2、3、01抵押人:繁峙县下茹越粉丝厂1995年7月26日中国工商银行5山西省河曲县黄河钢铁有限公司短期主字1998年第45号抵押人:山西省河曲县黄河钢铁有限公司最高额抵从字1998年第12号中国工商银行河曲县支行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受让方/买受人:杨江伟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