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13日讯(记者 王佳)9月13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市法院系统破产案例中的五大典型案例。
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于解决企业“生易死难”、促进市场出清、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是太原中院破产审判庭从全市法院近两年审结的破产案件中认真筛选、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意义的案例。其中,破产重整3件、破产清算1件、强制清算1件,破产企业涉及铁矿开采、物流仓储、民营医院、批发零售、国有制造业等。
具体为:1.娄烦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典型意义是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由破产清算转为重整,保留企业有效生产力;2.山西晋煤铁路物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典型意义是因执行不能、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后重整成功、精准解决“执行难”问题;3.山西三针脑血管病医院破产重整案,典型意义是发挥重整制度价值,促进复工复产,积极挽救困境企业,保障民生;4.中国第十三冶金建设公司太原冶建企业公司破产清算案,典型意义是通过破产清算,完善优胜劣汰市场运行机制,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进“僵尸企业”出清;5.山西世纪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典型意义是快速出清“僵尸企业”,盘活市场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