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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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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司法文书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以及相关司法文书确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债权清单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2年11月4日

基准日:2022.7.20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序号债务人债权本息总额本金余额欠息代垫费用担保人1山西同力达电业工程有限公司83,234,130.2063,684,037.2319,124,468.97425,624.00山西德御农贸有限责任公司、晋中怡美佳装饰有限公司、山西同力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同力达电业工程有限公司、晋中同力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李毅敏、李敏洁、李洁婧、李静美、辛变兰、李云龙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7月20日24:00时(交易基准日)的本金及利息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本金及利息余额按相关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公告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梅先生、高先生 0351-4603017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联系方式:

赵先生 0351-52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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