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晋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表(详见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相关义务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和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等相关费用)依法全部转让给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晋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债务偿付义务、相应担保责任和其他义务。
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表中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或其承继人向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合同约定的债务偿付义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等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北山街道白沙泉140号101室,联系人:尉女士,电话:15903510666。
特此公告。
晋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潞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