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债权文件约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贷款行/转让方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用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本公告资产清单中“担保措施”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等。
3、本公告清单如有错漏,包括但不限于债权金额、担保人、担保方式及内容等,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借款借据、生效裁决(如有)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