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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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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晋商”)拥有对太原东山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煤矿”)的不良债权,该债权系华融晋商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收购。截止2017年8月10日,该债权本息合计为38359.57万元,其中:本金余额37,342万元,利息1017.57万元。

华融晋商与东山煤矿于2018年2月对该笔债权进行了重组,重组本金37,342万元,重组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重组后东山煤矿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截至2023年10月31日,该重组债权总额为88439.91万元,其中债权本金37,342万元,重组前原合同利息1759.39万元,重组后计算的重组收益11044.3万元,重组违约金38294.22万元。

债务企业所在地为:山西省太原市,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其中:抵押物为太原东山五龙煤业有限公司采矿权抵押;保证人为太原东山五龙煤业有限公司(截止目前正常生产经营)。

截止公告日华融晋商未对上述债权提起诉讼。

华融融晋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拟转让债权的有效性、债权金额为转让方依据现有合同文件计算得出,可能与司法裁判机构最终认定的有效性、债权金额存在不一致。本公告所列示的本金、利息、收益和违约金等以相关合同、裁判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为准,担保抵押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交易条件为:

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优先购买权人除外)。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公告期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5695932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51-5695976

华融晋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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