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政部及银监会批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各办事处机构名称统一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公司”,简称“中国信达XX分公司”。据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名称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与山西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山西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山西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山西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西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山西金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