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清零行动”被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树立为主题教育正面典型案例,持续做好后半篇文章。
更加突出群众需求导向,支持各市县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适当延长“清零行动”配套政策,持续查漏补缺,确保“应办尽办、应登尽登、应清尽清”。政银配合定向联动,省建设银行提供100亿元按揭贷款信贷资金,为具备登记条件,但因房款未缴清的问题房屋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坚定清零目标,针对个别因查封、抵押、纠纷等原因暂无法办理转移登记的房屋,多部门联动跟进,成熟一宗、登记一宗、销号一宗,截至2023年底“清零行动”转移登记率达98.69%。
率先破题回应群众呼声。个别开发商因多种原因未能及时偿还土地抵押贷款,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群众的财产权益迟迟得不到保障。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该厅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精神,从省级层面细化落实意见,为购房群众办理登记畅通了渠道。
确保搬迁群众“颁证到户”。配合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114843套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颁证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县级全面自查、市级交叉检查、省级重点抽查,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安置住房权益,让易地搬迁农户领上“红本本”,吃下“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