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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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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运城、晋中特来电法律声明

敬告全体太原、运城、晋中特来电吉利帝豪EV253、众泰E200购车车主:

您购买的上户在太原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运城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晋中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下的吉利帝豪EV253、众泰E200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已经符合过户条件,我公司已多次登报声明请您予以办理车辆过户。如现购车人因个人原因至今未到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则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由现购车人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每座位不得低于5万元的车上人员责任险等险种。

针对上述情况,我司特函告如下:

1、所有公司户上户车辆的现购车人,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要求为该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座位险该三项强制保险,避免车辆脱保,并在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司报告备案。不再挂户运营的,必须在保险到期截止日的一周前完成过户办理。

2、根据现实情况,鉴于车辆早已交付至您,归于您实际使用,如车辆发生以上三种强制保险脱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脱保导致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现购车人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导致我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我司有权向现购车人追偿。因诉讼产生的费用由现购车人承担。

3、如现购车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对车辆进行投保,我公司有权要求现购车人办理车辆过户,如现购车人不配合执行,我公司将对该车车辆营运证予以注销并通过法律诉讼申请过户及营运证注销。因诉讼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现购车人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各位车主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及时履行上述义务,为车辆足量足额投保并前来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以下无正文)

特此声明

联系人:海经理

联系电话:0351-2873001

联系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金D座16层1605室

太原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运城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晋中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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