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受让方)于2024年3月28日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为:COAMC晋-2024-A-1-001),转让方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抵债资产依法转让给受让方,由受让方合法取代转让方成为下列借款人、担保人的债权人及抵债资产的所有权人。
据此,请有关借款人和担保人自公告之日起尽快向受让方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如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383556656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光明北路与体育二路交叉路口
邮编:047100
受让方: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1-5262601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51-5262602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98-2号财富国际大厦22层
邮编:030012
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