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1日讯(记者 王龙飞)近日,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就做好2024年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方案实施工作下发通知,明确提出项目不得擅自转让,力争于2026年底建成。
通知提出,试点项目单位要加快开展前期工作,科学组织项目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建设工期,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全力加快施工进度。要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通知明确,各市能源局、农业农村局要积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办理开工所需的各项手续。电网企业要制定项目接入保障方案,做好送出工程衔接,优先安排接网工程投资计划,积极开展农网智能化改造升级及配套电网建设,保障项目“应并尽并”。
通知强调,要明确收益分配机制。有关县政府要督促指导村集体、项目单位按照“村企合作”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地乡村振兴风电试点项目的收益共享落实情况,协调发挥项目收益在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
项目要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选址尽量避开居民区、学校、医院、鸟类迁徙通道等区域。
据了解,我省2024年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工程试点项目共33个,总规模151.74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