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我公司在公告期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事项的异议和咨询,有意向者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意向书。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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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