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姝
黄河宁,天下平。近年来,我省财政部门坚决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不断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完善财政政策支持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成为高标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推进流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建立以财政为引导的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加快建立生态环保项目储备制度。遵循“资金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推动建立省级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尽快形成有效投资,避免“资金等项目”。以事关山西省及黄河全流域生态质量全局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助力实现“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目标要求,确保“一泓清水入黄河”。
二是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投资专项资金。以省市两级财政为主体,充分发挥生态环保资金职能作用,打破部门职能壁垒,提升市级保障能力,将分散于各部门的水土保持、防沙治沙、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污染治理等生态保护与建设专项资金整合使用,设立省级专项投资资金,重点用于入库项目的投资和后续运营,形成强大的资金规模效应和集成效应。依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合作,构建覆盖黄河9省区的投资合作机制,按市场化规则运作,针对重大生态环保和新兴产业项目加强财政投资引导。
三是设立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奖补资金。重点奖励生态保护有力、转型发展成效好的市县,补助生态功能重要、生态治理短板较多的市县,引导地方各级政府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四是推广政府购买环境保护服务。鼓励将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城市道路除尘、农村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监测及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等环保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承接主体;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环境保护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作业效率。
五是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经营、社会参与”原则,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PPP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多渠道、多形式参与生态保护,形成政府、企业、群众多赢局面。
二、建立以重大工程为重点的项目投入机制
一是支持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发展。用好中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补助资金,重点抓好汾河上游生态保护修复区、沿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修复区等建设。探索开展省级试点,通过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专项资金,支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环境修复治理,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提升。
二是持续抓好汾河污染治理和景观建设。统筹安排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开展河流生态治理工作。建立市场化建管模式,发挥流域公司作用,以项目为载体,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合作为手段,与县级政府合作组建区域公司,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推进流域系统治理。
三是统筹推进“四治一体”城市生态建设。坚持“治山、治水、治气、治城一体推进”,支持提升城市规划水平,提升景观风貌,推进智慧管理,促进产城融合。
四是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做好省级资金配套,高水平推进古贤水利枢纽、南水北调西线工程、万家寨引黄工程、黄河干流大北干流、小北干流防洪体系建设等国家级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分配,优先支持大水网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防汛抗旱水毁工程修复、水文测报、水质水源监测等项目。对政府公共服务类水利工作或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实施,省级水利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等探索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及采用PPP等方式组织开展建设。
五是支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认真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加大对退耕还林农户的奖补力度,推动从源头防治水土流失,减少自然灾害,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重点地区防护林、中央财政补助造林、防沙治沙、珍贵树种示范、湿地保护与恢复等政策支持,加大省级公益林管护和湿地保护资金支持力度,打造黄河生态景观,持续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
六是支持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用好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加大对污染治理和水土保持的理论研究和技术研发支持力度。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及首台套奖补等支持政策,加大政府投资重点生态工程和政府采购对新装备、新软件、新技术服务的优先支持。
三、建立以大保护大治理为目标的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
一是拓展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权责利对等的原则,开展汾河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以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鼓励上下游相关市、县自主协商签订补偿协议。水污染防治专项切块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对达成协议的流域地区给予奖励,同时建立奖励资金退坡机制,鼓励相关市县早建机制、多建机制。
二是推动开展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借鉴生态补偿“新安江模式”,统筹黄河上下游、左右岸,加强与内蒙古、陕西、河南等沿黄毗邻省区协调合作,共同探索开展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积极开展综合生态价值核算计量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探索,完善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逐步推动横向生态补偿逐步由单一生态要素向多生态要素转变,形成体现生态产品价值导向的生态补偿政策体系。
三是开展林草生态横向补偿试点。以提高林草覆盖率为主要目标,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分,在县域间探索开展林草生态横向补偿试点,允许重点开发区县与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县间交易森林面积指标,购入指标可计入本区县林草覆盖率,推动吕梁山、太行山等重点生态地区和汾河谷地重点开发地区协调发展,增强国土绿化积极性,提升各类地区自我造血功能和自身发展能力,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互动。
四、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构建目标评价财政考核体系。推动建立有针对性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目标,重点构建与水土保持及污染防治目标评价相对应的财政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以及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分配明显挂钩,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地区增加补助额度;对水土流失治理不力、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地区,扣减或取消安排下一年度专项补助资金。
二是建立黄河流域治理效果评价机制。制定和完善黄河、汾河流域治理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包括土地复垦率和植被、水环境恢复程度等相关指标在内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形成与生态保护职责以及流域生态补偿相匹配的评估体系。加强对相关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评价,重点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衡量资金利用情况和投入产出比例。
三是建立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加快建立体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目标要求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会同审计部门对绩效考核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于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弄虚作假或项目执行与绩效目标严重背离的部门和单位及其责任人提请有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作者单位:山西省财政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