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佳
为切实解决执行领域民生难题,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29日,太原市法院系统全面启动2025年“三晋执行利剑”专项行动。此次行动以“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为导向,重点推进涉民生案件执行,推动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群众可感可触的“真金白银”。
“行动开始,现在出发!”当天下午3时,随着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一声令下,全市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按照预定方案分赴执行现场,开展被执行人查控、财产调查及案件调解工作。
记者跟随太原中院执行员刘振华团队前往长风东街某小区,直击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此次案件的被执行人为该小区业主吴先生。2017年,吴先生向银行贷款66万元购买该小区房产,随后装修入住,后因故断供房屋贷款近3年。银行多次协商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吴先生的金融借款合同,并拍卖其抵押房产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及违约金。之后经法院调解未果,依法判决吴先生败诉。
执行现场,吴先生向刘振华坦言:“生意失败导致资金紧张,绝不是恶意拖欠。”刘振华综合考量其还款意愿及现实困境,当即安排银行代表与吴先生协商。刘振华表示:“强制拍卖可能因市场波动导致债权无法足额受偿,若给予合理筹款期限,既可保障银行权益,也能避免矛盾激化。”经反复沟通,银行最终同意吴先生分期补缴逾期款项并继续履行合同,案件得以和解。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娟指出,金融借款纠纷处理流程通常为:断供3至6个月后,银行委托律师联系借款人协商;若协商无果或借款人失联,则启动诉讼程序。她特别提醒购房者:“借款人联系方式或地址变更后,应及时通知银行更新信息,以免因信息不畅丧失应诉权利。即便面临断供,仍可通过协商争取解决方案,避免额外诉讼成本。”
据介绍,此次“三晋执行利剑”专项行动的时间为5月至9月,重点聚焦集中约谈、执转破、交叉执行、腾房、终本清仓、财务调查、信用修复、悬赏、司法救助、移送拒执等10项工作,集中解决一批“执行难”案件和涉民生权益案件,最大限度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此次集中执行攻坚行动是太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雷霆实践。”太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顺军表示,太原法院系统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以决战决胜的信心推动执行攻坚行动深入开展,持之以恒深化“135”执行机制及“29221+N”执行工作法,精准查人找物,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解决“执行难”和构建法治社会、诚信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