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发布对黄标车实施淘汰的公告,要求对全市所有黄标车辆停止办理环保检验和车辆年检。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底前全省所有黄标车全部淘汰。为确保全面完成太原市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有效改善省城空气质量,太原市将按有关规定,要求机动车车主在2016年12月31日前积极主动将黄标车交太原市有资质的回收公司报废,并办理相关补贴手续,政府给予报废补贴,逾期未办理报废补贴的,将采取强制淘汰,不予补贴。
据统计,太原市列入淘汰范围的黄标车共13681辆,其中小店区2560辆,迎泽区1189辆,杏花岭区1747辆,尖草坪区1456辆,万柏林区1773辆,晋源区865辆,清徐县1924辆,古交市1189辆,阳曲县399辆,娄烦县175辆,市交警支队404辆。
(记者 张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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