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太原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接仪式在我市举行,这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工作顺利完成。
理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编制是省、市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卫生计生委签订了移交工作任务书,标志着全市新农合机构整体划转市人社部门。
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整体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主要移交职能和机构、编制和人员、基金和资金以及资产、信息系统和数据以及档案资料、办公场所等五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规定,卫生计生部门原新农合的行政和经办职能按照编制部门确定的行政职能和经办职能移交给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整体划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发前新农合经办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随机构统一划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机关公务员需要划转的,连同编制一并划转;包括新农合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全部基金,经办机构人员经费、业务经费、其他专项经费及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所有资产整体划转;新农合信息系统全部硬件设备,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办公管理系统等全部应用软件及与各系统相关的开发合同、运维合同、程序源代码、数据字典等技术文档;新农合历年业务运行中形成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数据业务经办数据、基金财务数据等电子数据;新农合经办机构办公场所为自有产权的,一并移交。
(记者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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