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气象、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未来24小时我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11月28日晚,我市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蓝色(Ⅳ级)响应。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健康提示: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同时,该办还提出建议性减排措施: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任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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