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1日,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成立呼吸内科专科联盟等市级专科联盟的通知”,提出我市新成立呼吸内科专科联盟、神经内科专科联盟、心内科专科联盟、皮肤科专科联盟、儿科和妇幼保健专业专科联盟、精神科专科联盟、传染病专科联盟7个市级专科联盟。
呼吸内科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解放军第二六四医院等14家;神经内科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中心医院、太钢总医院、省武警总队医院等9家;心内科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中心医院、西山焦煤职工总医院、省煤炭中心医院等4家;皮肤科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中心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7家;儿科和妇幼保健专业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心医院、太原中西医结合医院等9家;精神科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精神病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等5家;传染病专科联盟单位包括市第三人民医院、太钢总医院、西山煤电职工总医院等6家。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专科联盟要以提升县域重大疾病救治能力为重,推进人才共享和服务衔接,形成辐射带动和补位发展模式;主动对接其他地市及省外优质医疗资源,争取省级、国家级专业力量的支持和帮扶,形成多层级跨区域专科联盟,带动我市专科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同时,专科联盟建设将纳入我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督查评估和绩效考核范畴,考核评价结果与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牵头医院工作不力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撤销,另行选定牵头医院组建该专业专科联盟。(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