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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淘汰“散乱污”企业632家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7/17 11:27:00

原标题:我市淘汰“散乱污”企业632家

10月底前,要完成半数以上“散乱污”企业的整治

    按照我省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的要求,太原市对辖区所有相关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确认全市共有“散乱污”企业1154家,计划关停淘汰768家,现已淘汰632家。10月底前,要完成一半以上的“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根据我省的相关要求,此次列入取缔范围的主要包括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小洗煤厂、小选矸厂、小储煤场、劣质煤销售点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取缔标准为不符合产业政策,列入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淘汰类项目;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治理无望;土地、环保、工商、质检等手续不全。

    按照上述要求,太原市将取消“散乱污”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一律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理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的要求,严格关停取缔。

    根据各自职责,太原市各有关部门分别从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产能和使用淘汰设备、违法违规用地、不符合城乡规划布局、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且治理无望或环保手续不全、无质监手续、无照经营、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对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进行认定,煤炭部门对小洗煤、小选矸、小储煤特别是劣质煤销售点等类型的“散乱污”企业进行认定。市县政府对列入“散乱污”清单的企业,一律实行“两断三清”,彻底取缔。

    据介绍,6月起,我省已开始对各市“散乱污”企业取缔进展情况展开督查,对进度滞后的,通报预警;对取缔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进不力或监督责任不落实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问责。我省还要求,今年10月,各市要对“散乱污”取缔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再次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依法采取措施,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尽快实施取缔,严格落实“两断三清”要求,防止死灰复燃。对不能及时清理的,将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方式,防止企业继续违法生产。

    在坚决取缔“散乱污”违法企业的同时,我省要求各地对当地传统特色企业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科学分析环境问题的症结,加强集中治理,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而且,合理规划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供电供热等配套设施,为入园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实现传统特色企业的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记者 郜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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