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税企平等双赢 一把尺子量到底
在我省尚属首次
本报太原6月24日讯(首席记者 郝薇)6月22日,省国税局与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是全面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逐步构建税收共治新格局,不断提升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山西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我省现有大企业集团总计302个,涉及成员单位共计5778户,其2016年缴纳税收占全省国税收入的规模达68%以上。长期以来,税企之间往往重博弈、轻合作。在税收征管实践中,税务部门经常过度强调征税人的作用,突出执法的刚性和严格,却忽视了纳税人的作用,不注重服务的人性化和纳税人能力的培养。尤其是对于税收贡献占到全省国税收入三分之二以上的大企业集团,对于税务机关权威解释税收政策、简化优化办税流程、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增加工作透明度等方面有着更加强烈的需求。因此,推进税企共治,在税企双方建立起互信互利的双赢关系显得尤为重要。
据介绍,税企签订《税收共治合作协议》,是税企双方平等互信协作的必然成果,是大企业集团支持我省经济转型发展的积极行动,是税务部门落实改革要求、服务大企业发展的升级措施。税企共治的意义就在于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平等法律地位,通过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能力和企业的税收自治能力,让企业更全面准确地了解认同税法,实现税企力量汇合联动,以共治为基本路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最终实现税收领域的良法善治。
省国税局局长胡军表示,有山西建工集团的榜样示范,有全省纳税人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参与和支持,一定能够营造诚实守信、依法治税的良好税收环境,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山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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