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20日讯(记者 姚凡)“太原市从2013年取暖期起开始,提高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调整后的标准为在去年标准上每人再提高1000元/年。”这是记者日前从太原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调整补贴所需资金,将按照原渠道执行,即行政机关和无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部负担;有收入的全额事业单位由财政负担50%、自行负担50%;差额事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自行负担。纳入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从养老金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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