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30日讯(记者 雷清明 通讯员 姜赟)今天上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林某(化名)故意伤害案的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这也是太原市首例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据介绍,在太原市郝庄镇某库房,王某(化名)因电动车被人损坏,与林某发生纠纷,林某对王某殴打并致轻伤。案发后,双方就民事部分达到赔偿协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此次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是该院打造“阳光检察业务”的一项具体举措,目的就是要通过建立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制度,将检察人员的执法行为、执法过程、执法结果暴露在阳光下,从而有力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保证法律执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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