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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太原桥下空间可停放车辆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褚艳 发布时间:2015/1/8 11:06:20

本报太原1月7日讯(记者 褚艳)《太原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不仅明确了城市桥梁的管理职责,还规定桥下空间可用于停放车辆或城市绿化,将缓解市民停车难题。

目前,太原市城市规划区内共有桥梁531座,总长93公里,数量多,类型全,包括跨河桥、高架桥、立交桥、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特殊用途桥梁等。对桥下空间的安全使用,《条例》提出,在不影响安全情况下,桥下空间可用于停放车辆、设置道班房或者城市绿化。使用桥下空间,应当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搭建建(构)筑物、封闭桥下空间;不得堆放或者加工生产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有害物品或者明火作业;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桥下空间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桥下空间用途;不得擅自架设各类管线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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