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城读者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他的孩子是新生儿,参加医保了,却不能报销医疗费。本报记者向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求证得知,因为李先生错过了为其子办理新生儿医保的时间,所以无法报销。市医保中心提醒,新生儿应及时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新生儿医保。“我孩子是去年11月5日生的。”李先生是太原市杏花岭区人,他表示,给孩子办完出生证明、户口等手续后,已经是去年12月25日了。当时,社区办理城镇居民医保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新生儿医保已截止办理。其后,李先生通过关注本报报道得知,2015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参保期延长10个工作日(1月12日起至1月23日止),所以1月20日,他到杏花岭区医保中心,为孩子办理了医保。“现在的问题是,孩子去年12月至今年1月16日的住院费用近万元,为什么报销不了?”李先生向本报记者询问。
“李先生孩子的医疗费用分两部分:2015年之前的,和2015之后的。”太原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两部分都不能报销。2015年之前的,属于新生儿免费医保报销范围,但是李先生错过了参保时间,最迟应当在2014年12月31日(含)之前办理,才能报销。”据介绍,新生儿免费医保是特殊惠民政策,只登记不缴费,且可以追溯报销至孩子出生那一天的医疗费。
而2015年之后那部分医疗费用,也无法报销。原因是,尽管孩子以未成年人身份参加了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但城镇居民医保只管参保之日起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无法追溯报销。太原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士解释,“先缴费,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是医保政策的一个重要原则。”
太原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通过本报特别提醒新爸爸妈妈们,新生儿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要及时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迎泽区也可在社区办理),不用缴费,直接领取医保诊疗手册。
这样,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发生住院费用时,可凭诊疗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报销。参保登记前发生的住院费用,也可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的区(市、县)医保中心办理追溯报销手续。追溯报销时监护人须携带诊断建议书、出院证、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住院票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新生儿诊疗手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申请单》。新生儿享受完出生当年的新生儿免费医保后,需要以未成年人身份,缴纳次年的城镇居民医保费用(每年9月至12月20日在社区办理),方可享受次年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待遇。
责编 李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