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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公安交警查处一起酒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6月10日,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县城石龙街开展酒驾、毒驾、涉牌涉证夜查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21时35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RW***的小型汽车经过执勤点,民警对驾驶人任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5mg/100ml,确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城区中队对任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在此,繁峙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应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安全自律意识,拒绝酒驾,保障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五台交警曝光大型客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五台县交警大队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闯红灯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020年6月2日6时21分,一辆车牌号为晋H5057*大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五台县阳白八达口时,实施违反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罚款200元,记6分。
五台交警提示: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道路通行秩序,还带来了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很多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是机动车闯红灯造成的。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信号灯通行,安全文明驾驶。
保德:无证+酒驾+毒驾 真是胆大包天!
6月5日21时许,保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桥头中队民警在G338路段设卡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H*****的小型汽车形迹可疑,将其拦停后,发现驾驶人张某某车内酒味浓烈且面部红润,随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确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要求他出示相关证件时,假称未带驾驶证,民警随后根据身份证号码查知他的驾驶证原来已被注销。民警将张某某带回办案区进一步调查时,又发现其竟然有吸毒史,随后对其进行尿液检测,经检测,张某某又确系为毒驾。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毒驾行为,已被移交桥头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原平:伪造驾证开半挂 以身试法被行拘
2020年6月6日上午10时40分,原平公安交警在大营执法站查处了一起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郑某某使用假证驾驶晋L53***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接受例行检查时,经公安网查询比对露出马脚,原来该司机系未取得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涉嫌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执勤交警据此现场开具了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郑某某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1.2万元的处罚。
岢岚交警查处首例电动三轮车危险驾驶案
在全国上下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之际,岢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处了辖区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的违法行为。近日,当事驾驶人张某平因无证、醉驾电动三轮车并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5月14日22时许,大队值班室接报警称,在岢岚县宜阳路,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停放在路边车牌号为晋H8L82★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接警后,事故中队执勤交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询问,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张某平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满身酒气,张某平当晚与朋友在饭店吃饭,在饭桌上喝了4两白酒,饭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径宜阳路时与停放在路边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执勤交警随即将其带至岢岚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委托山西省金石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进行检验,结果显示酒精含量高达178.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岢岚交警大队将张某平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委托忻州市银兆旧机动车鉴定评估中心进行检验鉴定,经鉴定结论该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目前,此案张某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五台山公安交警曝光未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带的使用,减少交通事故伤害,五台山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6月5日,五台山公安局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景区各路段设立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共查处三例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9点38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山咀路段检查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冀AM***0的小型轿车驾驶员轩*楠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9点46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山咀路段检查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冀RV***6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10点01分,大队执勤民警在景区旧南门路段检查过程中,发现车牌号为冀RK***2的小型轿车驾驶员刘*,乘员王*峰在驾乘机动车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轩*楠、因*、刘*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王*峰处以罚款5元的处罚。
农用三轮车载人 查!!
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工作中,忻州各地公安交警以国省道沿线村庄为主线,安排部署巡逻警力,严查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农用三轮车活动比较频繁的路段进行常态化巡查整治和劝导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确保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
6月2日17时09分,河曲交警大队办案中心一组民警在巡大线1KM处查处一起拖拉机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发现一辆拖拉机上坐着中年妇女和老人后,民警立即拦停车辆,纠正其违法行为,并对驾驶员秦某某及其乘坐人员讲解了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极易发生的后果,要求其将乘车人转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后,民警对查处的三轮车喷涂了“严禁载人”的警句。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依法对秦某某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5日上午,神池大队义井中队在新堡村附近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时,一辆载数名工人的农用三轮车经过此处时,民警急忙将此车拦下,驾驶人还声称有急事,民警首先让车上的乘客安全下车,对驾驶人耐心讲解驾驶农用三轮车时应遵守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指出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使驾驶人深受教育。
通过现场教育后,民警对农用三轮车两侧喷涂“严禁载人”警示标语,并要求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还要求驾驶人写下三轮车违法载人保证书,做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
交警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
五台:三轮车”违法载人 被严处
6月16日10时06分,东冶中队民警在济胜桥执法站路检路查中,发现晋H4108*农用三轮车车厢内站有一人,存在安全隐患,随即将其拦停至安全位置接受检查,纠正其违法行为,同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驾驶员徐某某讲解三轮车载人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并在车身喷涂“严禁载人”提示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徐某某处以200元罚款。忻州交警 提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
忻州古城交警加强古城景区路段交通管控
古城施工期间,为营造良好的节假日交通出行环境,古城交警全力疏导交通,指挥车辆及时进入停车场停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双休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加强巡逻管控,严查重处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同时,针对辖区人流、车流高度集中的实际情况,集结警力,进一步加大街面的巡查力度,严防发生交通拥堵。
忻州交警早高峰执勤劝导疏堵保畅
直属三大队在辖区路口部署安排早高峰执勤劝导,强化重点路段巡查,拥堵路段及时疏导。目前,伴随学生入校及通勤高峰小时结束,交通流量已趋于平稳。三大队提醒:驾驶时集中注意力,仔细观察,提前预防,行车需注意路段限速及过往行人。平安驾驶,安全出行。
忻州交警古城大队持续开展夜查行动
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持续开展夜查整治行动,6月19日,古城大队大队长张元德亲自带队靠前指挥,现场督导夜查行动的有序开展,以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套牌、假牌驾驶、机动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逢车必查、违法必究。对查获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取证,当场告知交通违法的法律后果及严重危害,让交通违法者及过往群众清晰了解执勤执法全过程,做到文明、理性、平和、规范执勤执法的同时,将教育宣传工作贯穿于此次夜查行动的终始,对过往驾驶员和违章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提醒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直属三大队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为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有力保障市民出行平安。忻州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近日继续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在辖区路面开展两客一危一货、大货车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驾驶大货车超长、超宽、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驶入禁行路段等严重违法行为,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古城交警进企业宣传“一盔一带”安全知识
6月7日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走进电动车销售企业就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危险性和如何驾驶电动车向销售企业及驾乘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为使大家能够更安全出行。需要了解以下几个方面电动车危险行为:
1、乱闯红灯。
2、随意横穿马路。
3、任意超载一路狂奔。
电动车安全隐患:
1、车辆速度快,大部分电动车的速度都超过20公里/小时,导致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2、制动性能差,电动车制动性差的情况相当普遍。驾驶人常因为刹车或者躲闪不及造成事故。3、使用人群复杂,老人和孩子由于身体状况和认知能力的限制,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驾驶电动车的3个要领:
1、电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好刹车是否灵敏。2、不要乱走机动车道、按规定的走非机动车道,保持安全速度驾驶。
3、不随意变道,不和机动车争抢(人和铁碰不赢),转向记得提前要打转向灯。
责任编辑: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