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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予开发区“开发”新动能 ——忻州市《10号文件》及《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解读

来源:山西经济网 作者:畅雪 发布时间:2020/7/24 17:07:00

  本网讯(记者  畅雪)7月24日,忻州市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忻州市商务局、市考核办有关负责人就该市即将实施的《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号文件》)、《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

  近年来,山西省的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被提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上。忻州市也紧紧把握机遇,明确开发区建设“1724”发展布局和“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发展目标,全市开发区建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

  在当前这一阶段,忻州市出台实施的《10号文件》和《考核办法》有哪些亮点?在具体实施中有哪些创新举措?将为该市开发区的发展带来哪些机会?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新闻发布人。

  从1到8,圆点向纵深的延伸

  2016年,全省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大会召开,开发区工作迎来了发展的春天。作为我省项目建设的主阵地、转型综改的主战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全省的开发区建设发展迈入了快车道。

  忻州市自1996年获批设立忻州经济开发区以来,多年仅有一家省级开发区。2016年以来,忻州市将开发区建设提上重点工作议事日程,先后出台了《忻州市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操作管理办法》《忻州市标准厂房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并制定开发区建设“1724”发展布局和“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发展目标,忻州市开发区建设工作赢得了量的飞跃——截至2020年6月,忻州市共获批设立8家开发区(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日前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

  从1个到8个,从初始只有4平方公里规划面积,到如今增加到539平方公里,加上还在积极推动审批中的6个产业园区,忻州市的开发区建设已经在由圆点向纵深延伸。

  实现了量的突破,忻州市将开发区(园区)建设的目光瞄向了质的增长。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围绕八大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和六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谋划主导产业,推进项目建设,今年忻州市市开发区(园区)计划实施项目265个,总投资995.67亿元,目前已开工项目154个,总投资646.9亿元。与此同时,忻州市还加紧完善开发区功能配套,各开发区核心区电力、燃气、供热、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逐步形成体系,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各开发区体制机制优势进一步彰显。

  当然,忻州市也没有忽视“短板”补足。当前忻州市开发区(园区)数量与“一市一国家级开发区、一县一省级开发区”的规划目标还有不少距离,开发区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区内企业数量少,体量小,传统产业多,示范引领作用有限,且人才建设滞后。忻州市商务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忻州市的开发区(园区)建设重点还是要放在“五新”上,即:努力打造开发区体制机制新优势、现代产业新体系、创新创业新生态、绿色智能新标杆、开放引领新高地。

  从“管住”到“放权”,“束缚”到“自由”的转变

  我省出台的《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开发区在各地项目建设的主战场地位逐步凸显。但各地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一些管理体制、工作机制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也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

  如何在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为开发区松绑赋能,赋予更大的管理自主权,激发内生的动力活力,走出一条全面、创新、优质开发区(园区)发展之路?忻州市研究制定印发了《10号文件》。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10号文件》共八个部分二十三条。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开发区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地位,为做好开发区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思想基础和政治保证。第二部分则亮点频现。其中最受关注的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在各开发区设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负责开发区划界范围内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提高开发区用地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对符合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项目,除按规定报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外,其环境影响文件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大大提升开发区环境管理工作效能;三是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对开发区财政体制单列,实行一级财政,独立核算,设开发区国库,建立开发区发展财税支持体制。配套的一站式审批、薪酬激励制度等等措施,则从守正创新,管用有效易操作的层面出发,对开发区现行工作模式做了必要的政策调整,在体制机制上有较大程度的突破与创新。

  《10号文件》对开发区现行工作体制做了较大的政策调整,改革力度、创新程度、政策突破非常大,是忻州市进一步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又一重要的政策性指导文件。

  从“省考”到“市考”,共性到个性的关注

  今年4月7日,我省印发实施了《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将开发区考核首次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针对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推动更好地发挥考核指挥棒、助推器作用,忻州市制定了本地的《考核办法》。

  相比我省的《考核办法》,忻州市的《考核办法》有“”四个突出:一是突出政治考核,首次把党建任务作为首要考核指标单列;二是提升考核层次,把对开发区(园区)考核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由原来的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调为市考核办组织考核;三是优化考核方式,全面衡量开发区工作水平;四是强化结果运用,细化量化各个等次下的奖惩标准,突出考核对工作的促进作用。

  忻州市《考核办法》对开发区考核划分为两大块四部分,其中党建任务指标占10分,基础性工作考核指标为20分,项目建设考核指标为20分,发展水平考核指标则占到50分。而基础性工作考核和项目建设考核,则是结合忻州市工作实际,在省《考核办法》基础上新增设的。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开发区(园区),对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这一惩罚措施也是前所未有的严格。此外,《考核办法》还明确对象,对尚未升级为开发区的各产业园区进行考核。可以说,整套《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更全、考核对象更广、考核标准更高。

  从“省考”到“市考”,《10号文件》和《考核办法》既关注了全省开发区(园区)工作的共性方法,又提出了符合忻州实际的个性措施,考核的指挥引领作用更加显明。

  用改革思维、创新办法推动开发区的发展,《10号文件》和《考核办法》的出台,赋予了忻州市开发区(园区)更大的发展动能,必将有效提升开发区的要素集聚能力,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体制优势和创新驱动、开放引领作用。



责任编辑: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