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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辖区G207霍树头路段,查处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汽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事发当天13时许,交警三大队民警在该路段执勤时,发现前方一辆红色小轿车正常行驶途中突然掉头驶离。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截停,对驾驶员鲍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发现其呼气酒精数值为88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检验,血液酒精含量为78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鲍某某当日中午在霍树头村与朋友吃饭时喝了一两白酒,驾车回家时正巧被交警截获。鲍某某称,自己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为方便就近出行,半年前,花3000元钱从一废品收购点购回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红色利亚纳牌小轿车。此外,鲍某某除了存在无证驾驶机动车、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本人曾患脑梗死,左手左脚伸展困难,走路颠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鲍某某因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因酒后驾驶罚款1000元;因驾驶报废车上路,罚款1000元;其所驾车辆,现场收缴并强制报废。(张景梅 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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