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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赵波 晴天)12月29日,阳泉市召开《阳泉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这是阳泉市第一部历史文化领域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我省首部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阳泉市明确提出要“坚持以文化兴市为魂”、“实施红色领航战略”、“深入挖掘和宣传‘中共创建第一城’内涵特质,建设全国一流的红色教育基地,打造红色领航、独具特色的文化高地”。《条例》的出台,对于阳泉市用好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铸就“红色引领的文化高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条例》内容为五章三十二条3150字。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等;第二章到第四章分则部分,主要包括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以及法律责任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五章附则部分规定了法规的生效日期。
《条例》立足阳泉市实际,坚持“不抵触、有特色、易操作、重实效”的立法原则,根据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现状,扩大了保护范围、突出了保护重点、创新了精神传承、强化了刚性约束。《条例》列举了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的九类行为,对其中擅自设置、刻划、涂抹、损毁、移动、拆除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标志;从事采石、采矿、爆破、开荒、挖掘、取土活动;擅自改建、扩建、迁移、损毁、拆除旧址、遗址、故居、旧居;以歪曲、贬损、丑化等方式利用红色文化资源等违法行为,设定了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条例》得到更有效、更彻底、更精准的贯彻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规定“5月4日为本市建市纪念日,每年五月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宣传月”。增加“建市纪念日”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宣传月”的有关规定,将有利于发挥红色文化资源凝心聚力、铸魂育人、推动发展的社会功能,增强城市凝聚力,提升城市软实力,推动阳泉市全面实施红色领航战略,铸就文化特质鲜明的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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