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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织密“防护网” 共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张秀玲代表:
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
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
当前,校园欺凌霸凌问题在初高中学校不同程度存在。从校园欺凌霸凌最终结果看,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欺者,某种程度上都是受害者,都会衍生出学生的各种心理问题。虽然相关部门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但由于校园欺凌霸凌的隐蔽性和受害学生的恐惧心理,学校难以形成有效的事前预警干预。
同时,一些学生因法治意识淡薄、法律常识缺乏而做出一些违纪,甚至违法的事情。虽然目前不少学校已聘请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但由于未能将法治教育常态化高效融入学校教育,因此也未能切实起到提高师生法治意识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张秀玲代表建议,相关部门要协同联动,共同研究形成健全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预防角度防止校园欺凌霸凌事件的发生。
建立常态化的法治宣讲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宣讲活动,用“典型案例+释法说理”讲活校园法治课。各级司法部门可以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前提下,将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以视频、图文等形式呈现。在不影响司法工作的前提下,组织师生走进“法检”两院,加强师生对法治公平正义的真切体会。
梁铁灵代表:
多部门共同联手
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近年来,我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发,不同年龄阶段、不同家庭情况、不同成长经历的未成年人,如何健康成长,避免走上犯罪道路已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梁铁灵代表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司法保护是其中重要一环,也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要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力度。
梁铁灵建议,要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综合履职工作机制。纵向加强“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横向做实“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全流程、全链条、全领域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强化对特定场所、网络环境、新兴业态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领域的监督治理,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成长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协同治理。找准检察履职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职能的融入点,实现与其他“五大保护”的同频共振,推动形成“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毛丽萍代表:
强化监管职能
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不断变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更加凸显。
毛丽萍代表认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学生课后作业多,不能保证学生的正常睡眠和锻炼时间;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厌学和心理健康问题;社会和家庭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认识不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短缺,基本没有心理健康专业教育活动等。
毛丽萍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强化监管职能,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的政策落实落地,建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档案并追踪。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的投入力度,加快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等人才的培养和培训,补齐人才缺口。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心理管理股室机构,加强与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的联系,加强社会、家庭和学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加强未成年学生的心理健康预防和教育,全面提高新时代青少年的身心健康素质。
本报记者 张剑雯 郝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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