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9月29日讯(记者 王波)记者日前从太原市房管局了解到,10月1日起,《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它标志着今后太原市房屋鉴定将“有法可依”。
据介绍,近年来,太原市民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装饰装修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较为严重,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逐年增多;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房屋达到了设计使用年限,房屋超期使用现象严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为该市的房屋安全管理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办法》对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安全鉴定、危险房屋治理以及法律责任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办法》的实施,不仅维护了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也实现由“治危”向“防危”、由“处理结果”向“消除隐患”、由“事后管理”向“事前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了太原市房屋安全管理的体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对房屋整个使用阶段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