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来的房价趋势,大体有以下几种看法:上涨论认为政府更希望房价上涨,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和土地招、拍、挂制度将继续推动房价创新高,城镇化也将继续推高房价;大幅度下跌论认为温州、鄂尔多斯、神木等住房价格已经大幅度下跌,其他地方未来也有可能出现大幅度下跌;区域分析论则认为,四大核心城市房价还会涨,二三线城市会恢复到合理水平。
应该说,上述看法对我国房价的分析都存在一定的道理。但就具体分析来说,房价有上涨的推动力量,也有下降的拉动力量。
推动房价上涨的因素
首先,我国经济繁荣周期没有结束,依然有战略机遇期,尤其是城镇化作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地方追求经济高增长,乃至底线增长思维,收入倍增计划等,带来住房购买能力提高。上限思维是消费物价而不包括房价,意味着房价不会成为控制的目标,过去政策用的限制词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而不是房价上涨,而过快与否,没有标准。
其次,流动性依然充足,对房地产有利。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依然存在,外汇占款总规模依然增加,尤其是人民币汇率升值尚未达到1994年前的水平,名义汇率还有一定的升值空间。即使没有升值导致的外汇占款增加,我国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也表明我国未来发展不会缺乏资金,这些因素为房地产投资提供了资金来源支持。
第三,城镇化城市化比率不断提高,预计未来10年我国年均增加850万人口,到2022年人口达14.37亿,而城镇人口按年均增加2300万,城镇化率将达65.16%,比2012年的52.57%提高12个百分点。
最近,中央有关部门对12个省区的摸底调查显示,12个省级城市都要建新城,共规划了55个新城;144个地级市中有133个要建新城,共规划了200个;161个县级市中有67个也要建新城。
第四,地方财政支付困难因素。随着地方财政的偿还能力下降,偿还债务的出路就是提高土地价格,或者发行地方债,地方债的发行依然要靠税收来解决,需要依靠土地财政来解决。因此,地方政府比百姓更希望土地价格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