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5日讯(记者 王波)记者今日从太原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今年该市将全面启动采煤沉陷区治理,对采煤沉陷区内受损严重的村庄实施搬迁安置,拆除沉陷区的危旧房屋,并实施土地复垦。对搬迁安置居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享受城镇居民相关社会保障。困难群众还可获得民政部门的救助。
太原市规定,采煤沉陷区居民搬迁安置小区建设资金,由国家、省、市、县、企业和居民个人共同出资构成。按户均60平方米进行补助,每平方米造价2014元,户均搬迁成本为12.08万元,超出6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以成本价购买。鉴于采煤沉陷区内搬迁居民人口构成多样,具体的户型、户型比例和每户建筑面积可进行合理调整。搬迁安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具体控制标准,将由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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