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6月17日讯 (记者 张剑雯)6月16日,省住建厅通报了全省违规建设、违规销售房地产项目查处情况,对太原市华夏广场二期项目,临汾市翼城县幸福小区1、2号楼等10个项目进行了通报批评。据了解,对于此次检查中存在违法违规的项目,将会立即停工或停止销售,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为彻底整顿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5月18日至22日,省住建厅派出4个督察组分赴11个市,对各市违规建设、违规销售房地产项目查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抽查了各市及辖区县(市、区)38项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检查中发现有10个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临汾市翼城县幸福小区1、2号楼项目、长治市郊区东山名邸项目、晋中市寿阳县鑫阳商住中心项目、太原市华夏广场二期项目、阳泉市开发区宏苑怡居5号和6号楼项目、晋中市太谷县城南片区鑫港湾拆迁改造项目、吕梁市状元城项目等7个项目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进行建设,朔州市学府青年城(南区)项目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销售,吕梁市文水县嘉和苑公寓楼、大同市梧桐苑2个项目同时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预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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