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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治理择校乱收费

来源: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2/2/27 11:04:38

    新华电讯 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24日发布了 《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措施明确要求,要制止通过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组织招生考试、通过招收特长生等方式乱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的行为。措施要求,各校要进行信息公开,完善学籍管理办法,特别要加强招生指定区域外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接受检查与监督。对于违规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追究校长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措施还特别对跨区域招生提出了量化指标,要求跨范围招生的比例不能超过10%,高于这一标准的要在3年内减少到10%以下,同时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的招生名额按不低于3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进一步缓解择校问题。
    据悉,在24日召开的加强择校乱收费治理和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视频会议上,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指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是治理工作的难点和重点。抓好两项治理,对教育工作全局有着重要影响,关系到教育公平、群众利益、社会和谐。要着力解决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既要突出重点,破解难题,又要改革创新,加快建立从源头上治理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