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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导组对太原、晋中两市“打非”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来源: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2/6/15 11:06:36

    本报讯 省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领导组办公室于5月28日成立了六个督导组,对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对太原、晋中两市七个重点县进行了检查。在听取各县打击非法采矿工作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通过查阅基础资料及现场查看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整治情况,最终提出具体整改意见。
    太原市:建立了西山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单位为责任主体,尖草坪、万柏林、晋源三个城区为监管主体,市政府指导的共同打击机制,把北起尖草坪区崛山,南至晋源区柳子沟,面积23.4万亩的整个西山范围全部纳入严打范围。万柏林区不断实施生态恢复治理,所有关闭矿、非法采矿点集中成片绿化,从根本上杜绝了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发生。昔日的非法采矿点,现已成为太原市民节假日休闲赏景的绿色生态园。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实施了五级巡查制度。一是各乡(街道办)、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巡查;二是县(市、区)矿业执法大队不间断进行巡查和突击检查;三是各县(市、区)职能部门包村驻点巡查;四是市、县、乡三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巡查检查督查;五是市政府领导及领导组成员随时对重点地区进行突查。在全省部署的五项打击重点的基础上,太原市进行了延伸和强化,确定出整治行动的六大重点,增加了对无证选矿厂、堆煤场、石料加工厂等采矿衍生行业的综合整治,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采矿行为的发生,切断了非法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矿产品的渠道。把全市十个县(区)的30个重点区域全部列入重点检查区域和整治范围,做到了重点区域全覆盖。此次专项整治,一改以往县(区)各自为战的格局,按照东山片区、中部片区和西山片区划分,按照六个整治重点,集中力量综合打击、依法打击,取得了明显成效。重新封堵加固、炸毁非法坑口21个,双规1人,1至5月份,群众来电来访77件,属实15件,同比下降50%。
    晋中市:各县制定了进一步严厉“打非”制度和长效机制。制定了动态巡查制度、举报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完善了长效机制,一是责任落实机制。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是“打非”第一责任人,国土、公安、煤炭、安监、工商、电力等相关部门共同履行监管责任。昔阳县明确各有关部门、乡镇一把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责任制度。二是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监管网络,形成了条块结合、责任清晰、上下联动的“打非”工作格局。三是动态巡查机制。重点地段做到每天一巡查,国土、煤炭部门和各乡镇建立了“打非”工作日志。四是联合执法机制。国土、公安、煤炭、安监等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处置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形成了强大合力。五是及时查处机制。一旦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公检法和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快查快纠。六是社会监督机制。对重点案件及时曝光,热点问题跟踪报道。七是举报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实行奖励。八是责任追究机制。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对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违法采矿充当保护伞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守,露头就打,对露天矿从严规范采矿秩序。对没有领取长期采矿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许组织生产;持短期采矿许可证的企业只许作为办理相关证照的依据,待矿山企业完成储量核查、价款缴纳、开发利用方案等七项工作后,经煤炭部门批准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许按照规程在“首采区”内组织生产,并明确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即为非法生产,同时落实了包矿监管责任人,划小监控区域,划细监控责任,划严监控程序,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清晰、反应灵敏、处置及时的工作体系。认真落实进一步严厉“打非”的内容重点,把握工作重点和区域重点,对所有矿山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逐一核实,实行“谁批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矿山企业施行全方位监管。对于非法采矿,严格按照“六条标准”彻底关闭,并依法追究非法矿主的刑事责任。全市共排查出无证勘探、以探代采5处,露天煤矿5处,关闭矿井129处。
    督查组对两市政府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提出了要求,希望各部门再接再厉,站在讲政治、讲安全、讲稳定的高度,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圆满完成进一步“打非”整治任务。(黄文生 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