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检察机关举办贯彻落实观摩会
来源: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2/11/24 11:28:35
本报太原11月23日讯 (记者雷清明)今天上午,我省检察机关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观摩会在太原召开。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对其探索的成果,作了全面系统形象的视频演示。忻州、晋中、吕梁3个市院,也从不同角度展示了各自的探索实践成果。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决定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观摩会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司说:“强化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的监督,是本次刑诉法修改的重要特征。因此,探索在新刑诉法条件下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便成为今年山西检察机关的亮点工程。”
新刑诉法颁布以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全方位开展了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的探索实践工作,并研究制定了18项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其中14项工作机制已经进入试运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