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运城消息 日前,河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少华亲率该市反贪、预防部门负责人深入霍州煤电集团晋南公司开展渎职犯罪预防工作。河津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王建立副局长为该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讲解,紧密结合近年来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针对煤炭企业的工作性质及生产特点总结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及发案特点,从内外两方面深刻剖析职务犯罪的诱因,强调职务犯罪对企业发展的严重危害,突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企业内部要提高预防职务犯罪的风险意识,完善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建设,加强警示教育等预防对策,告诫干部职工保持对职务犯罪的警觉性。晋南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志红对本次预防活动给予高度肯定的同时,强调建立长效预防机制的重要意义,表示要进一步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公司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重要岗位人员的思想教育,建立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不断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王红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