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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旅游法》的四大看点

来源: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5/8 9: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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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在家万事好,出门千般难。作为一个旅游者,难免会有各种各样“人在旅途”的遭遇和烦恼。然而,面对侵权时,处于弱势地位的旅游者却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4月25日下午,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终于出台,终结了作为旅游消费大国的中国在旅游领域“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我国首部旅游法的聚焦点是权益保护,最大的亮点是规范“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今后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提前6个月公布,而且门票是否该涨还须举行听证会论证。

    景区提价公示

    有利旅行社提前应对

    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旅游法还规定,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6个月公布。

    对此,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经表示,旅行社在给境外客户报价时,一般要提前3个月把价格信息发布出去,以往景点忽然涨价,涨出的费用需要旅行社来承担,因此,提前6个月公布提高景区门票价格,对于旅行社来说非常利好。

    同样,一些旅行社的相关人士也表示,一般旅行社的报价比较早,如果景区票价提高要提前公布,旅行社就能提前制定更加合理的价格。

    拒绝零负团费

    有利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屡禁不绝的“零负团费”旅游,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同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对于此条法规,多位旅行社人士表示:“‘零负团费’旅游直接扰乱旅游市场的秩序,同时形成不良竞争,打击到正规的旅游团。同时,‘零负团费’也会降低旅游线路的品质,让旅客对当地景点留下不好的印象,也影响了当地旅游市场的长远发展。”

    另外,此条法规可有效杜绝不正规旅游团的存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建立公共信息平台

    自驾自助游更方便

    根据旅游法,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区、线路、交通、气象、住宿、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对此,曾经表示:“搭建免费咨询平台,将直接提升旅游城市的开放性和良好形象,对于游客更具吸引力。”

    “对于自驾游或者自助游的人来说,这个平台的搭建十分有必要,也是一个成熟旅游城市该具备的条件。”资深旅友袁先生说,自己行走过国内多个城市,都是约着三两个好友就去了,去一个陌生的城市之前虽然已经做足了网上资料查询的功课,但到了当地还是会遇到一些具体的情况,因此,搭建这样一个平台,将会让自助游旅客更为便捷,也会吸引更多旅客。

    免费开放

    公益性景区必然趋势

    旅游法里提到,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

    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除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珍贵文物收藏单位外,应当逐步免费开放。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这一条受到了许多旅友的热烈拥护。市民杨女士认为,公益性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地方,属于民族文化瑰宝,应当免费向市民开放,这样市民在闲暇的时候也可以带着孩子去学习历史文化。而市民黄先生则担心:“这些地方免费是应该的,但是国家也要在免费的同时考虑到维护费用,以免因为免费开放导致里面的设施被破坏。”

曹婕

    业界热议:旅游有法可依了 
 
    酝酿了30年的中国首部《旅游法》出台,让旅游有法可依。这一举措不仅让广大游客拍手叫好,而且很多旅行社和导游也表示十分欣慰。

    旅行社:将面临大洗牌

    “我们这些旅游从业人员很希望通过立法来规范旅游市场,能在更规范的环境中经营,让大家都能参加纯玩团、品质团。”多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表示,旅游业是一个长链产业,涉及吃、住、行、游、购、娱六大环节,但现在的旅游业行政管理体制却落后于市场的发展,已经不足以引导和管理旅游市场的发展,面临着“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急需提高和规范。因此,《旅游法》的出台,对市场和从业人员而言,是场及时雨。

    《旅游法》的出台,绝大多数旅行社对此是拍手叫好,但对于做“零负团费”旅行社而言,无疑是灭顶之灾。从现在起,旅游市场将“大洗牌”,那些资金和服务能力不足的小社,和以“零负团费”来冲击市场的旅行社,将失去竞争能力,逐渐被淘汰出局。

    “明白消费”:将刺激旅游价格上涨

    《旅游法》中规定的“明白消费”,将使旅游业中那些“潜规则”和隐性消费难以为继,同时,将刺激旅游市场价格上扬。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老总称,现在旅游市场价格确实有点乱,同样的一条线路,价格却天差地别,低价里隐藏着各种“消费”,等行程结束时,客人才会发现“低价游”其实是“陷阱游”。过去旅游市场玩的是“口袋里卖猫”,相信《旅游法》实施后,大家就是“把猫拿出来卖”。让旅游消费者、旅游企业、从业人员按公平公正的市场行为来进行旅游活动。

    抛弃那些“旅游潜规则”后,成本明确、消费明确,不仅让游客放心,旅行社也将挣明白钱,游客敢出门旅行了,市场情况也将走好。

    导游:希望保障导游收入

    旅行社不发工资,导游只能靠带客人进店挣“人头费”和回扣,碰到“优质团”就能放个“卫星”,碰到“劣质团”只能自认倒霉甚至赔本。这是很多导游的遭遇。

    其实很多导游并不愿意带团进店,但不这样做就没收入,甚至倒贴。于是,越是低价团进店就越频繁,随之发生的冲突和矛盾就越多。

    做了十多年的导游施琼说,关于旅行社和导游的一些“罪行”,有时候并不只是旅行社一方的责任。一些游客喜欢旅游的价格能便宜再便宜,但旅行社不愿意做亏本生意,于是一些购物团出现了。旅行社和地接社为了收回成本,就在旅游过程中通过安排游客进购物店、增加收费项目等来收回成本,赚取利润,这已经不是秘密。

    施琼说,她希望能建立导游绩效工资制度,建立旅游从业人员基本权益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导游人员的人格、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不进店不购物,与所服务的旅行社共同分享利润,让生活有保障,是很多导游的期望。

沈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