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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业价格立法提上日程

来源: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5/17 9:58:33

    在第二期博雅论坛暨首届中国书店论坛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谭汶表示,总局决心建立和完善基于价格立法的图书定价销售制度,规范图书市场,并且“已经将价格立法工作提上日程,具体事项正在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进行沟通”。

    恶性竞争毁掉出版业

    谭汶称,我国实行的图书定价制度,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保障其严格实施,所以图书在销售环节任意定价、任意打折、恶性价格竞争不仅对实体书店,也对全行业造成了不利影响。早在2011年相关部门就曾希望完成一份有关价格方面的制度,具体条款包括,新书不允许打折、什么情况下可以打折等等。后来这个协议被搁置。

    其实,近年来图书市场任意打折、恶性价格竞争等问题也引起了业界的关注。百道网CEO程三国称,这两年实体书店元气大伤,元凶到底是什么?业内异口同声认定是恶性的图书折扣战,特别是电商花样翻新的折扣大战,让实体书店双重受损。其一,巨量销售收入被电商低价吸走;其二,被动应对价格战降价销售,打掉了本来微薄的毛利。“为何没有赢家的价格战会愈演愈烈?根源在于我们没有严格执行图书定价销售制度。”

    程三国还称,“许多欧洲国家非常重视严格的图书销售制度与价格立法。他们先用价格立法保护实体书店的销售收入和基本毛利,培育造血功能,然后再用减税政策补充元气。在这个前提下,财政补贴和资金奖励才能发挥以一当十的功效。”

    图书价格该谁说了算

    但是,图书价格立法也存在争议。出版人刘明清认为,图书价格立法违反市场经济规律,“价格必须由市场来决定,我们反对不正当竞争,要依靠行业的约束和自律,而不能由政府干预。只有垄断产业的价格才需要政府管理,在图书中只有教材算是垄断产品。”

    磨铁图书首席产品官韩志则在微博上称,图书价格若立法,应该建议几条:一、实体书网站限价85折。特价促销须经供货商同意;二、电子书限价为实体书50%以上,版权拥有方有定价权。无实体书作品作者有定价权;三、建立价格监控系统,对违规者重罚等。

    早在2002年,德国就通过法律将图书定价销售合法化,违者最多被罚款6000欧元。图书上市以后19个月不能打折,过了19个月打折必须得到出版社的许可,如果一家出版社觉得某本书销售不好,可以在报纸、网络上发布信息说明其放弃价格的限制,这样书店才能打折。

师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