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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州大队转变“四个执法”理念做人民满意交警

来源: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11/20 11:31:39

    江西省吉州大队全体民警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工作最大追求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四个转变执法理念,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桥头堡磊作用,内练素质,外树形象,狠抓队伍管理,扎实地开展交通管理工作,辖区的交通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强有力的服务了地方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转变勤务模式,适应管理要求。鉴于目前辖区道路、车辆高速发展,警力严重不足,大队适时改革勤务模式,科学调整警力部署,按照“有警情时有警力”的工作原则,在实行道路等级考核管理的同时,以4个规范执勤执法标准作业示范岗为样板,全面推行“高峰守点、平峰巡线、低峰到片”的工作做法。“高峰守点”,就是在早、中、晚三段人车流量高峰期,执勤民警提前到岗站点指挥交通、管控交通流量、维护路口秩序,通过手势信号与驾驶人直观沟通,疏导路口拥堵;运用警笛、喊话提醒群众安全通过,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平峰巡线”,就是在车流量趋于平缓时段以路面巡逻方式“疏堵点”、“纠违法”、“强教育”,通过巡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处置交通事故及突发事件,疏导交通堵塞,研判不同时间的交通流量与特点,掌控管辖道路的交通状况;“低峰到片”,就是在人车流量较小或周末休息时间,走访责任片区及沿线单位、社区、门店和群众家庭,加强交流沟通,开展宣传教育和为民服务活动。道路交通民警执勤执法更加规范,管理服务更有起色,交通文明指数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二、转变执法理念,推行轻微违法不罚。过去,在执法实践活动中,执勤民警常常为纠正一起轻微违法而费尽周章,有些当事人万般说服都不理解,虽然当时接受了处理,但对立情绪如鲠在喉,警民关系无端疏远。对此,大队进行了课题反思,认为首先要从交警自身找原因,群众的遵章守法意识不强,对交警执法纠违不理解,说明交警的自我推介不够,“五进”宣传深度不够,执法工作有待改进。经过开会研究,大队决定从扩大宣传、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入手,一方面,结合走访宣传,广泛散发宣传资料和《警民联系卡》,增进交警与老百姓的日常交流沟通;另一方面,推行轻微交通违法不罚,进一步彰显人性执法,即使违法现象得到及时有效纠正,又让违法当事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


  三、转变服务形态,贴近企业民众。把交通管理和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实实在在地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大走访”、“五进”宣传活动中,大队采取任务交办形式,将各科(室)中队和民警的走访联带包保对象予以对口细化,大队与客运单位保持定期互访,经常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帮助企业解决交通法律咨询等实际问题,警企共创和谐,共增友谊,缔造出了大经济环境下大融合的新型警民关系。


  四、改进宣传形式,抓住重点人群。交通安全宣传是构建平安、畅通、文明、和谐交通的启蒙工程,也是交通民警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重要手段。过去,仅靠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口号的街头宣传形式单一、收效甚微。之后各地逐步开展“五进”宣传、媒体宣传多种形式,但也因警力缺乏、事务繁多坚持不够、深入不够。为确保宣传形式和效果,大队宣教部门求真务实,坚持常年紧抓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不放松,一方面,用足用活宣传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让宣传标语、传单、影像阵地铺天盖地,还编印图文并茂的宣传小册子广为发放,自编媒体课件到学校、社区、车属单位举办多媒体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一方面,实行联责包保形式,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对重点人群的对口宣传和定期教育,每个中队要在每学期开学、放假期间到所管辖区学校上安全课,每个季度要深入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走访宣传活动,由于宣传广泛,针对性强,辖区车辆和群众的交通事故案件明显减少,未发生死亡三个以上的交通事故。

 

 

       作者单位:江西省吉州交警大队

(来源 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