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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平市土地利用情况的调研与建议

来源: 作者:李青 发布时间:2012/10/12 10:40:16

    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结构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方式和经济走向。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城市建设提出切实可行且有针对性的建议,我们通过对全市2007年至2011年五年间城镇土地利用尤其是供地开发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和研究,形成本报告。
    我市土地利用的现状
    2007至2010年,我市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复11个批次11个单选共80个项目,批准面积总计201.5983公顷。2011年,我市经省政府批准6个批次3个单选建设用地,共58个项目,面积302.1957公顷。
    2007至2011年,我市共计供应土地100宗,面积235.1478公顷。已开工85宗,面积207.2827公顷,占88.1%;已竣工47宗,面积173.4827公顷,占73.8%;未开工15宗,面积27.8651公顷,占11.9%。据调查,我市共有存量土地215宗2720亩。其中:六七十年代为备战而上马的三线工程1宗,面积169亩;企业破产倒闭的闲置土地6宗,面积414亩;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的闲置土地188宗,面积1641亩;其他闲置土地20宗,面积496亩。
    截至2011年11月底,我市收购入储备库存量土地42宗2109亩,累计处置存量土地30宗,面积1910亩,占应处置存量土地的79%。其中三线工程存量土地1宗,面积169亩;企业破产倒闭的闲置土地处置5宗362亩;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的闲置土地处置7宗1104亩;其他闲置土地处置17宗474亩。闲置土地已基本处置完毕,今后主要为停产、半停产企业改制闲置土地处置。
    我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我市一些用地单位盲目追求发展速度,热衷于开工建设新上项目,造成无法如期供地,导致土地资源浪费。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要求,2011年度分批次项目供地率今年上半年要达到50%,下半年达到80%,否则将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2011年经省政府批复的58宗建设用地中,2宗学校用地由于当地乡镇政府无法按时完成社保费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导致项目迟迟未能供地;5宗公共设施用地由于无法确定用地主体及用地面积,未能如期供地;需公开出让的29宗土地,由于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核算周期过长,无法及时供地。
    由于长期以来城市规划理念的落后和规范的缺失,我市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效率远未能赶上城镇化发展速度,大量优质土地资源被浪费、闲置。旧城区是我市土地低效利用的主要方面。据测算,我市城镇整体容积率不及规划容积率的70%。
    提高我市土地利用效率的对策和建议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大宏观调控力度
    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厅批复,城镇发展规划、园区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都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紧密衔接,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二、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审批机制,强化监管责任
    加强项目准入前置审查,进一步细化各项控制指标和管理措施,合理设置门槛,以产业选择项目、以投入核定规模。在建设项目审查阶段,对不符合条件和用地控制指标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建设。
    三、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监管机制,严格考核责任
    一是要建立工业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全过程的跟踪检查制度、新开工建设项目“挂牌施工”制度和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二是制定我市《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办法》,全面启动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三是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对由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由用地单位提出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对原《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进行变更,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对由企业或用地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对闲置土地满一年的,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拓展用地途径
    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消灭空心村。继续深入开展闲置低效利用土地清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未处置的185宗810亩存量土地,要做好处置前期准备工作。对已纳入土地收购储备库的土地请规划局规划设计,具备出让条件的按供地计划适时出让;暂不具备出让条件的,进行适当整理储备;对尚未入库的537亩企业改制土地抓紧入库。
    五、大力加强旧城区改造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要积极编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整体改造规划,按照“政府监管、村为主体、自我改造、自求平衡”的要求,统一规划,拆旧建新,以高代低,集约利用。土地实行拆建分离,除回迁安置用地外,一律公开出让。同时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降低保障性住房申购条件,积极探索推行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商品住房配建保障性住房等新模式,严格禁止向别墅供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要达到商品住房用地的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