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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土地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

来源: 作者:李京益 发布时间:2013/5/31 9:23:57

    本报讯 近年来,霍州市城市品位不断提高,旅游项目不断升级,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尤其是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综合实力得到大幅提升。但伴随而来的是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每年的百余亩用地计划指标与上千亩的用地需求悬殊巨大,同时,该市又面临库存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严重不足,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在“两难”形势异常严峻的情况下,霍州市通过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县”名额,并全力实施项目后,全市土地供需矛盾得到大大缓解,确保了一大批重点项目的实施。

    该市作为2011年度临汾市第一批增减挂钩试点县,为保证工作有序开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多次专程赴省、市相关部门汇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工作,寻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在确定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拓展用地空间的发展思路后,又先后多次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分管国土工作的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调研论证工作组,深入到全市12个乡镇(街道办)实地踏勘。通过广泛讨论,科学论证,并在全市三级干部大会上,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列入首要实施项目。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形成了“市委政府主导、乡镇党委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上下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在项目实施中,该市坚持“规划引领、科学选址”的原则,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拆旧区以砖瓦窑用地、废弃的工矿用地和居民点整体搬迁为主;复垦区按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水则水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建新区与中心城区、开发区(园区)建设相结合,集中连片建新居,形成整体规模,产生聚集效应。

    为确保增减挂钩工作圆满完成,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奖惩措施,出台了《霍州市土地复垦项目补充实施办法》,市国土资源局按水地5万元/亩、旱地3万元/亩标准,向复垦单位支付奖励费用,大大调动了农民复垦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将增减挂钩项目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集中投入到增减挂钩项目区,保证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通过努力,2011年度项目区涉及十个乡镇,其中项目拆旧总面积为549.15亩(农村居民点用地416.25亩)、采矿用地132.9亩,通过复垦新增耕地501.3亩,全部为水浇地。项目建新区总面积500亩,分为安置建新区和城镇建新区,安置建新区总用地面积127.47亩,其中占用耕地126.13亩;城镇建新区总用地面积372.53亩,其中占用耕地353.65亩。使用挂钩周转指标500亩。目前501.3亩新增耕地已按标准全部复耕到位,并在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在线监管系统中及时进行了报备。2012年度项目建新区总规模499.95亩,分为安置建新区和城镇建新区。安置建新区涉及两个乡镇,总用地面积35.19亩,其中占用耕地31.43亩;城镇建新区涉及5个乡镇,总用地面积464.77亩,其中占用耕地323.42亩。使用挂钩周转指标499.95亩。项目拆旧区共涉及6个乡镇,总规模594.63亩,通过复垦拟新增耕地523.14亩,目前,523.14亩新增耕地已按标准全部复耕到位,并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了《霍州市2012年度大张镇等10个乡镇项目区实施方案》,初稿已经形成。

(杨小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