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金诺商铺土地证办下来了。”这一消息为忻州金诺商城商户带来了惊喜。十多年没有办成的事,终于有了结果,大家由衷地对该市国土资源局转变作风、急群众所急、热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做法深表感激和谢意。
作为直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形象单位”,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将“顺应群众期盼、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本单位部门改变作风、服务群众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将深入群众、倾听呼声、主动服务的工作方法贯穿到具体的工作实践当中,贯穿到为民办实事当中。
金诺工贸有限公司土地证问题,是2003年金诺工贸公司新建忻州会议中心置换忻州饭店项目中出现的。2003年4月25日,忻州饭店和金诺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新建忻州会议中心置换忻州饭店的合作协议”,协议规定置换费为3000万元。2003年6月23日,忻州饭店与金诺工贸公司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土地证使用单位变更为忻州市金诺工贸有限公司,使用年限40年。因当时金诺工贸有限公司欠忻州饭店的置换费没有全部付清,由有关部门协调中国银行忻州分行长征街办事处支行,用金诺工贸有限公司土地证抵押贷款支付,由于办理贷款手续不符合银行要求,就将金诺工贸有限公司的土地证抵押给忻州市国土资源开发中心,由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把金诺工贸有限公司土地证更改为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中心土地证,从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支付忻州饭店的置换费。但贷款到账后,由于会议中心没有使用,贷款到期后银行收回,金诺工贸有限公司欠忻州饭店近千万元置换费,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付清,导致金诺商铺小业主产权手续无法办理。
今年6月,该局听到“购买金诺商铺小业主呼声”后,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分别与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发中心、原忻州饭店、金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了解情况,推进工作。
该局首先要求金诺工贸有限公司务必于近期支付所欠置换费1000万元;其次,要求金诺工贸有限公司尽快支付国土局开发中心为其贷款所欠利息剩余的27万元;最后,国土资源局地籍科核实相关资料,进入登记程序,待金诺工贸有限公司将所欠置换费和利息费结清后,办理相关手续,退换土地使用证。7月8日,该局在金诺公司支付所有欠费后,为其补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149户金诺商铺小业主反映的问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王金华 尹双喜 贾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