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莅临清徐县开展宅基地管理机制创新实地调研工作。
清徐县共有9个乡镇和1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村192个,共118723户,总人口约3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约26万人,土地总面积911376.75亩,其中,耕地面积387232.65亩,建设用地面积149278.5亩,包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95055亩,宅基地面积为71085亩。
清徐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将宅基地管理作为保障农民权益、保障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2013年9月,清徐县政府出台了《清徐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该办法规范了宅基地审批条件、宅基地报批程序和宅基地报批材料,并明确了各乡镇(街办)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所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法律责任,农民宅基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依法规范管理的轨道。目前,清徐县宅基地管理还存在着不少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该县国土资源局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办法。
针对当前存在的未批先建、宅基地超标、一户多宅现象,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对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占部分实行有偿使用。超占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按年度交纳,张榜公布,让投机宅基地者无利可图,多占多用者付出代价;对于违法占地、不符合规划的部分,坚决予以拆除。
针对农村建房无序、规划不到位、村容村貌差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考虑到农村村庄建设规划滞后,农民建房随意性很大,近年来虽然不少村有了建设规划,但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整体的、长远的考虑,造成了年年讲规划、村庄多年无变化的不合理现象,提出对于农村空闲宅基地流转的问题,要认真对待,积极研究政策,促进依法规范流转。
针对个别山区乡镇因种种原因出现的“空心村”现象,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各级政府应把村庄集镇规划及改造“空心村”作为目前农村工作的大事来抓,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
针对一部分村庄借宅基地之名搞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农村宅基地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对于借宅基地之名搞房地产开发的情况,要严肃处理。
此外,原一户一宅的模式已不能适应现阶段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国土资源局建议,加紧调研,从国家层面出台相应的法规和制度,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发展规律,统一进行规划部署。
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在清徐县实地走访之后,对该县宅基地管理机制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县国土资源局在掌握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多钻研业务,提出更多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不断创新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