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全省土地例行督察整改验收工作组一行7人,深入忻州市检查验收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
验收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忻州市政府有关领导的工作汇报。汇报指出,忻州市委、市政府把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地推进整改。围绕督察反馈的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梳理排查、逐宗研定方案、逐个推动整改,确保督察指出的问题件件有落实。截至目前,《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指出需整改的7类591件土地例行督察问题,已整改完成569件,整改完成率达96.28%。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为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真正把督察组提出的意见落实好、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好,忻州市紧紧把握“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三个关键环节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县两级政府均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下发了《忻州市土地例行督察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限要求,分解细化了相关责任,同时,为把整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规范有序、科学有效,市政府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忻州市市区土地收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忻州市国土资源局忻州市监察局关于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行为的通知>的通知》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整改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严格标准,对症施策。《国家土地督察例行督察意见书》下发后,为使各县(市、区)在整改中能够准确把握整改标准,市国土资源局又先后下发了《关于2013年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到位的标准》、《忻州市国土资源业务档案整理规范标准》,通过统一标准、分类指导,促使各县(市、区)按标准认真实施了整改工作。三是强化督办,确保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市政府把督促检查作为促进整改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组成了由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和国土资源局配合的四个督察组,先后两次对各县(市、区)整改工作进行了督察,并于11月8日召开了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初步验收会,对验收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和总结交流,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有效落实。
验收组在听取汇报后指出,忻州市委、市政府对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逐个落实责任;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也做了大量工作,全力推进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验收组还分赴忻府区、原平市、静乐县和保德县,对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验收。(米永峰 贾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