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0月30日讯(首席记者 齐泽萍)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全省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有所减少;全省11个设区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2年下降2%以上、4%左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2013年行动计划,包括20项应完成重点任务、16项应启动重点任务。
今年的20项应完成重点任务包括: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800台;完成电力企业新建、改造脱硫设施1295万千瓦、新建脱硝设施1245万千瓦、改造除尘设施1387万千瓦的治理任务;完成钢铁企业2012平米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44000吨/日规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窑脱硝设施建设任务;完成1827蒸吨/小时规模的其他燃煤锅炉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343座加油站、15座储油库油气治理任务,完成234辆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汽油;完成工业行业4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任务;完成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和调整工作,禁燃区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并向社会公布;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3.3万辆;特级、一级企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达到“优良”,二级企业达到“合格”;每个设区市市区创建2条以上省级保洁示范街道,所辖的县(市)创建1-2条省级保洁示范街道;完成2-3个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和1-2个国家级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电力、钢铁、水泥、焦炭、铁合金、电石等行业分别淘汰落后产能20万千瓦、204万吨、250万吨、600万吨、12万吨、30万吨;完成新增风电装机规模130万千瓦,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4万千瓦;原煤入洗率达到50%以上。限制销售灰份高于16%、硫份高于1%的民用散煤;完成750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城市(含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完成11个设区市细颗粒物监测全覆盖;完成省、设区市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完成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